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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办公会议规则
(2016年11月28日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会长办公会议是协会领导就协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的重要工作机制。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 会议主持
会长办公会的议题和召开时间由会长提出。会议由会长主持,因故也可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主持。会议由秘书长系统汇报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部署下段工作。会长办公会原则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和推迟。
二、会议组织
会长办公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秘书长负责安排,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部分常务理事参加。为了保证会议顺利召开,秘书长负责至少在会议召开前的7-10天将会议讨论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三、会议成果
会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安排送达会长、副会长及参会相关人员。
四、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因工作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的,需委派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对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会议或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又不委派本单位相关领导与会的,超过三次予以告诫,告诫后仍不参加会议者,可建议不再担任现职务并推荐新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