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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鄂检十条”的新举措
阅览次数:1737        发布时间:2017-3-1 11:36:01

文章来源:省工商联

    2月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接见了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主席杨玉华一行。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商讨联合开展的工作计划,王晋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两部门主要就联合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一是联合举办培训班,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二是联合召开座谈会,搭建民营企业家与省检察院对话的桥梁;三是联合开展“三进”活动,组织检察官、律师到基层工商联、商会和企业中去宣传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用法治建起保护企业经营安全的“防火墙”;四是联合开展调研,就落实“鄂检十条”的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五是共同组织好检察机关的开放日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到检察机关参观,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

    王晋强调,2017年重点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落细“鄂检十条”: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激活民间投资活力;二是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三是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促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及省检察院办公室、侦监处、预防处、联络处负责人,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罗绍友及法律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编后语: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鄂检十条”)从“更加注重平等保护”、“更加注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更加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注重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交流”等10个方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强调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问题,从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合法合规的经营模式创新、金融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了要求。在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方式方法方面,要求准确把握“错”与“罪”的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要慎重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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